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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男女眉目肌理,不敢比胜中华,亦非诸番所能比拟,实东方精华之气所萃。人皆覆姓,其单姓者,徐福配合之童男女也。徐福所居之地,名曰徐家村,其冢在熊指山下。其国男子,年五十馀,阳多痿;奴者,侬也,故呼之曰倭奴。俗尊佛,尚中国僧,敬祖先,时扫坟庐。得香花佳果,非敬佛僧则上祖坟。……”日本人的姓氏,其实一开始也大部分都是单姓(甚至天皇为表特殊,没有姓氏),并且只有贵族才有。武士阶层崛起后,其领头人往往是皇室或某支贵族的旁支末宗,贵族贱之,于是给他们姓氏加字,用复姓称呼。后来贵族衰落,往往是武士掌权。明治维新后,新的贵族“华族”已逾半数为复姓。明治八年(1875年),日政府颁布《苗字(即姓氏)必称令》,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有自己的姓氏,没有的话赶紧起一个。大部分平民都以某某武士为自己榜样、偶像,模仿着起姓氏,于是复姓更多。

元军杀戮

《元史》、《新元史》中出现的“童男女”,有的是蒙元军掳走的,有的是金国等国战败献贡的,有的则是工匠学徒儿童,以及两则民间谣传:忽必烈时,谣传朝廷要搜罗民间童男女参军。元顺帝时,谣传朝廷要为皇帝、蒙古人、色目人采童男女为奴隶。另外,《新元史》载,西夏降蒙时,贡黄金佛及童男女、驼马、金银器。则前两篇提到的元初官方邪教,可能与西夏有关?仅供参考。

此外,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有一条不见于其他文献(主要是最后几句)的关于蒙古灭金的记载,后来被元·佚名《宋史全文》、《两朝纲目备要》、明《永乐大典》和明清御批版历代通鉴部分或全文引用:

“十一月至二年春正月,(蒙军,即后文的“鞑靼”)凡破九十馀郡,所破无不残灭。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者几尽,所有金帛子女、牛羊马畜,皆席卷而去,其焚燬屋庐,而城郭亦丘墟矣。惟是大名、真定、青郓、邳海、沃顺、通州有兵坚守,未能即破。二月,复还燕京,鞑靼粮乏,燕京军民饿死十四五。而金主珣(完颜珣)遣人议和,特默津(铁木真,宋人多称之特默津,清朝官方称之特穆津,还有其他几种译名)欲得其公主及护驾。将军十人,细军百人从公主,童男女各五百,綵绣衣三千件,御马三千匹,其金银珠玉等甚众。又请左丞相完颜福兴为质。珣乃遣人来选女,时公主见在七人,惟(唯)允济(亲王完颜允济)少女小姐姐(此处“少女”应指小女儿,“小姐姐”则是小名、爱称。宋元时,“姐姐”有三种意思,一同今常见义,二是尊称年轻女子,三是爱称女儿)最秀,遂以予之。又令珣乡(向)其国遥拜,珣不敢拒。又以萨木哈围燕京之久,未尝卤(掳)掠,欲得犒军金帛,珣亦从之。鞑靼遂归。居庸关在燕京之北一百一十里路,狭隘守兵数万,欲俟鞑兵归而击之。其完颜福兴在军中,传金主命,已与鞑靼议和,不许擅出兵,于是无敢动者。鞑靼过关,取所虏山东两河少壮男女数十万,皆杀之,遂引归。”一开始,蒙军屠杀所到之处的民众,掠去他们的子女充作奴隶。后来奴隶人数太多了,蒙军担心生变,比如逃回去一批,给金军进攻蒙古指路什么的——就算不识路,逃回去也是敌人有生力量,于是又在出关时杀了几十万青壮、青少年,只留下年幼的继续当奴隶。同时,也是恐吓、嘲讽居庸关金军守军,恐怖金国举国上下。

蜀狂评:元得天下,至不仁也,竟未如秦楚新隋之短命,得窃大宝百年,可见独夫民贼之奸,世道人心之衰。明清因袭之,遂生种种衰世乱相,终不能举国一心,全力一战,屡为西方列位强盗所辱;东洋强盗亦后来居上,耻辱更甚。从此,指点江山者若无头苍蝇,皆以西人之强暴而惑于西人,生搬硬套,欲令中华西化。幸生仁人,深察国情,灵活变通,重建一套社会基层组织,重塑一代民风军纪吏治,人心乃振。于是朝野一心,一雪前耻,令贼首低头;三分世界,广结盟友,与二雄角力。然则仁人亦未全免于惑于西人也,人心遂久未定。仁人既没,人心复衰,则国又惑于西人矣。

民间故事与传说

横山与妙高峰联属儒学乐山县左翼也。山麓宋时有横山王庙,岁祭赛(祭、祭赛即赛会,酬报神明恩赐的祭祀会,会上致辞称祭辞、赛文、飨祭礼辞),必用童男女,否则乡里有灾。(宋代)绍兴中,萨真人来建阳。王见梦朱文公曰(横山王给朱熹托梦说):妖蟒据庙,食人男女。萨真官乃相委,罪烦先生为解。旦,文公诣庙,有一道士施药庙门(萨守坚独门绝技之火药炸妖庙),问姓名,萨守坚也。与言梦,许诺比归庙,以一大圆石镇庙中。(交流了一下,原来横山王和妖蟒不是一伙的,那就不炸了,改用大石头镇妖。)是夜,王复见梦文公,曰:业蒙公解,亡以为谢,此去护国寺,风气甚聚,福地也,公可居之。后文公议以其地建学,即旧学基也。大圆石盖真人以镇蟒怪,今呼飞来石。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卷一○五四

按《建昌府志》:甘凝,字云隐,唐丹阳人。移家南丰,有奇操。举进士,不就,为神仙之学。其后卜宅军峰之下,岁旱,以破竹画地为环,各置其方,令童男女随之随所。转而雷震,已而大雨,或久雨,则为丹书焚之,立霁。一日,召家人前曰:后四十年,当有圣人出,天下复平,尔等无忘忠孝。言毕而逝。后宋祖隆兴,甘氏登宋进士者十有五人,明通经籍者十有二人。御史霖,副使苏,其裔也。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卷二百五十一

元、明·陶宗仪《辍耕录》卷九、卷二十四:

“谣言

后至元丁丑夏六月(据其他资料,此时夜有彗星,到处疯传“天下有变”),民间谣言朝廷将采童男女,以授鞑靼为奴婢,且俾父母护送抵直北(直隶行省北部)交割。故自中原至于江之南,府县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年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六礼既无,片言即合,至于巨室有不待车舆亲迎,辄徒步以往者,盖惴惴焉,惟恐使命戾止,不可逃也。虽守土官吏,与夫鞑靼、色目之人亦如之,竟莫能晓。(官吏、蒙古人、色目人看到身边大家都在忙着给儿女嫁娶,不明就里,也从众照做了。)经十馀日才息。自后有贵贱、贫富、长幼、妍丑匹配之不齐者,各生悔怨,或夫弃其妻,或妻憎其夫,或讼于官,或死于夭(心情差,不思寝食,夭折了)。此亦天下之大变,从古未之闻也。吴中僧祖伯,号子庭者,素称滑稽,口占绝句曰: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惟有姮娥不嫁人。又有人集古句云:翡翠屏风烛影深,良宵一刻直千金。共君今夜不须睡,明日池塘是绿阴。(唐诗咏花落尽只剩绿阴之句,意同后世“绿肥红瘦”、“无可奈何花落去”、“流水落花春去也”等。)可谓深于命意者矣。

…………

十二生子

至元丁丑,民间谣言拘刷童男女,以故婚嫁不问长幼而乱伦者多矣。平江苏达卿,时为上海吏,有女年十二,赘里人浦仲明之子为婿。明年,生一子。”

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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