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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死我了,我气喘吁吁地说,帮我去小溪里一下吧。

晓晴扶我坐稳起身,又掂了掂我的左脚。它好沉呀!

因为肉多呀!你看,这么大一只脚。我挤出一个笑容,朝她比划着。

稍作休息,我开始处理小腿的断口。看到原先长着修长美足的地方,现在变成血肉模糊的截面,我不禁有些感伤。不过,多亏了最新的创面固定剂,我不费多大力气就把它包扎好了。「户外险情好帮手」,它的包装上写着,不如改成「户外野炊好帮手」。好啦,剩下的就交给医生了。

我回过头,晓晴已经回来了。出乎意料的是,晓晴已经脱掉了自己的鞋袜,露出自己精致的右脚,正和一旁我的左脚做比较。显然我的脚更长更大一些,但是晓晴的脚有着圆润的脚趾,美丽的足弓,她的曲线爱我的脚更丰富。但两只脚的颜色出奇地相似,仿佛是用同一块材料做出的两件雕塑。我艰难地挪到晓晴身边,伸手抚摸她光滑的小腿,捏着她凹凸有致的脚踝。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脚踝。我说。

雯雅姐你个大变态…吃了人家的脚,出去得给我介绍一个假肢医生!至少得要你的右脚这种水平的。

那必须的,给你介绍最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被晓晴这样说,我的心里竟有种异样的感觉。我不会是喜欢女孩子吧…不对,我只是单纯馋她的身子罢了…

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用处理自己左脚的同样方法切下了晓晴的右脚。晓晴一言不发地看着它离开了自己的身体。我发现,晓晴的脚虽然小一号,但是感觉并不比我的脚轻多少。把这只绝美右脚捧在手里,我被它散发的血腥味道所吸引。要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喜欢这种味道。可是现在三天没吃东西,人血就是补充能量的最佳饮料。我咬着晓晴右脚的断口,贪婪吮吸着断足中残留的血液。晓晴这丫头,没想到尝起来这么美味!

等等等等,我还没看呢!

晓晴伸出手,焦急地喊到。

我这才反应过来,尴尬地笑了笑,把断脚还给了晓晴。晓晴把她捧在手里,左右欣赏着,想必是还没有从这样的角度观察过自己的脚。晓晴把大脚趾放进嘴里咬了咬,陶醉的表情浮现出来。

饿死我了,晓晴说,快去施展你的厨艺吧,要不然我真得生吃了这只脚不可。

我抱起两只脚,另一只手用登山杖撑起身体,挪到外面的小溪,又仔仔细细地清洗了一遍。山泉带走了两只断足上所有残存的体温,我的手中拿着的是两块冰凉而苍白的肉。我把两只脚的脚心像打电话一样贴到脸上,享受着离开身体的皮肤带来的奇妙触感。找来一张桌子,我把两只脚整整齐齐地摆在上面,翻出相机留下了它们在人世间的最后影像。我好奇地看着这两只脚,看着脚底凸起的肉垫与桌面接触的部分,有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两只脚跟对齐,我的大脚趾就比晓晴的稍稍领先。脚趾排列的方式也不同,我的修长脚趾整整齐齐地摆放着,而晓晴的脚趾却排成一条优美的弧线。两只妙龄女大学生的断脚,就这样摆放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想起这只左脚和右脚共同服役的岁月,想起这一年来它的孤独身影。而旁边晓晴的脚,就像是我左脚的姐妹,共同组成一对不太协调的美足,等着被两个饥肠辘辘的主人吃下肚。

要不是太饿了,我真想把它们带回家去,放在床头天天看。我对晓晴说。

我这不是还有一只嘛,晓晴指了指自己的左腿,给你留着,谁也别想动。

终于到了烹饪的环节。对于怎样料理少女的嫩脚,我也仅仅比晓晴多了一次经验而已。我向晓晴讲述了上次烤人蹄的经历,把晓晴馋得直流口水,但是我还想尝试一些别的可能,用其他的方法来料理鲜美的自己。最终我们决定,晓晴的右脚用烧烤的方式来做,而我的左脚则会做成一道清炖人蹄。我们互相交换了断脚,由我来料理晓晴的右脚,而我的大白脚则交到了晓晴的手里。

我连炭火炉子都准备好了,就是为了这一刻。只是有一点我没有预料到:晓晴这个饿鬼,前几天已经把烧烤酱料都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一点孜然粉了。算了算了,这样也好,原味嫩蹄说不准会更好吃呢。

我取出一根铁签,对准晓晴的脚心,最后欣赏了一下脚上完整光滑的肌肤,狠了狠心,把铁签扎了进去。签子和脚掌骨摩擦着,穿过骨与骨之间的缝隙,斜着从脚背上穿了出来。小脚一动不动,它的主人专心地料理我的脚,一点反应都没有。当然,这脚已经和它的身体分离了。一根铁签不足以承担这只脚的重量,于是我又加了一根,便架在碳火上烧烤。为了让脚肉能够受热均匀,我不得不划开晓晴的脚心——尽管我内心非常抗拒这样做。吃饭的时候,端上来的是一整只美丽的断脚,还是一块被切得乱七八糟的肉,我想对人的胃口影响还是相当大的。

烤了一会,切口处的肉开始冒泡,发出吱吱的声音。晓晴脚上为数不多的脂肪正融化成油滴,沿着脚踝的断口缓缓滴下,散发出人肉的香味——那熟悉的味道,去年曾在自己的右脚上闻到过。不知道为什么,相比起声音和画面,气味反而更容易调动人的情感,勾起久远的回忆。我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在对自己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的悔恨和求生本能之间游移不定的心智,那种微妙的状态,在我接受吃掉自己右脚的事实后再也没有体验过,如今在烤晓晴脚的香气中,似乎短暂地回归了一瞬。

走神了不知道多久,突然发现晓晴的脚趾已经有点焦了,五个月圆润的脚趾肚上呈现熟透的金黄色。我赶忙把碳火的中心移到断脚的后部,又烤了好一会。这少女的脚,说大也不大,但比起一般烧烤的材料还是大了很多,所以只能用低温慢火烤熟了。最后,我取下晓晴的脚——现在已经变得焦黄,脚皮甚至有点脆,撒上调料,包在锡纸里,埋入碳火,让碳火的余温完成最后的工作。

与此同时,晓晴这边的清炖少女蹄也差不多好了。揭开锅一看,只见我的左脚从脚掌处齐齐斩作两半,五枚修长的脚趾带着前脚掌浮在水面,大脚趾高高地翘起来,已经变成熟肉的灰白色,而脚踝连着后脚跟的部分像肘子一样沉在浑浊的乳白色汤底。

锅不够大嘛,只能切开了。晓晴给了我一个调皮的眼神。

看着自己珍视的左脚被做成这样,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只好安慰自己,吃到肚子里都一样。

不过现在,我的食欲占了上风。夹起那半只前脚,把大脚趾含在嘴里,很轻松地就咬了下来。刚出锅的嫩脚烫得我直吸气,但炖肉的软糯和肌腱的劲道形成良好配合,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夸自己的脚肉香,还是晓晴的手艺棒,只能连连竖大拇指称赞。第二次吃自己的脚,我已经毫无心理障碍,吃相可以用大快朵颐来形容。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的晓晴半信半疑地看着我,用筷子小心翼翼地撕下我的小脚趾,好像夹着一枚虾仁,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才吃进嘴里。不过很快,陶醉的表情就浮现出来。

这是你雯雅姐的肉,香吧!别人肯定难以想象,我竟然是用自豪的语气说出这种话。

太好吃了,晓晴连连称赞。不一会,我的左脚就被分食殆尽,和烤肉不同,炖蹄子确实是另一种独特的风味。我看着一地的碎骨,还有自己光秃秃的左腿和右腿末端,不禁满心遗憾: 我以后再也吃不到自己的脚了!

我的脚再大,毕竟是少女玉足,抛掉骨头没剩多少肉,饿了四五天的二人当然无法满足,又把晓晴的烤人蹄刨了出来。烤肉比起炖肉,气味自然香得多,已经尝过一次鲜的晓晴看到自己的脚,眼睛都直了。(说不定,等我们出去以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句话会变成「第一个吃自己脚的人」。)

她沿着二趾和三趾的空隙,纵向把脚撕成两半,自己拿着有大脚趾的那一半啃了起来。我也接过另一半,像啃猪蹄一样啃咬了起来(希望晓晴永远不要知道我的这个比喻)。原本嫩滑的脚皮此刻变得酥脆,咬下去还有多汁的脚肉和爽口的软骨。虽然没放什么调料,晓晴的原味脚烤出来竟然如此美味,让我有些自愧不如。

我今天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肉竟然这么好吃。

嘴里塞满自己的脚肉,晓晴含含糊糊地说道。要是你早点告诉我人脚这么美味,说不定我早就自己剁了,还省得穿凉鞋的时候被某些变态一直盯着看。

那我不就吃不到了嘛,我回应道,一边抚摸着晓晴的左脚,我们两人中仅剩的一只脚。我轻轻咬着她的脚趾,舌头在趾缝间游走,感受着少女玉足中蕴含的生命力。就这样,两个吃饱喝足的落难人,渐渐地睡着了。

获救之后,我凭借家族的背景,扫清了法律障碍,和晓晴合伙开了世界上第一家玉足餐厅。来到餐厅的食客可以选择自带食材,也可以选择用自己的脚换取其他顾客带来的食材。而我也如愿以偿地砍下了晓晴的左脚,只是一直舍不得吃,做成了标本放在我们办公室最显眼的地方。所有来谈生意的人,看到这只穿在白色凉鞋的少女断足,以及坐在面前的两个失足少女,都被这背后的故事深深折服。

不过,随着生意越做越火,分店越开越多,我发现自己打起了晓晴大腿的主意。末端连接着机械的义肢,这洁白修长的大腿更产生了一种残缺的美感。我知道,我很快又要向晓晴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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