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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骆冰儿整出一块平地,把莫离放在上头,又在他身边燃了一堆火,便去寻找吃食。

莫离昏睡不醒,迷迷糊糊问,好像有人捉住他的腕脉掌了一会儿,低喝声——

“好”,然后捏开他的下巴,朝他嘴里塞了一颗药丸。

丹药香气扑鼻,入口即化,随即,他身子热似火烧,汗出如浆。

压抑的呻吟不断窜出喉头,这痛苦比死还难受。

一个时辰后,骆冰儿拎着两只鸡和一堆草药回来,就看到莫离喘得像要断气。

“咦,伤势恶化啦?”丢下满手的东西,她走过去检查他的身体。“奇怪,内伤好这么快?”

还以为他得调养上三、五个月方能痊愈,结果她出去转一圈再回来,他内伤好了三成。

“这么诡异的体质,师父若见了一定喜欢,可惜师父不在这里。”而她对钻研医术没太大兴趣。

懒得研究他为何迅速好转,她脱了他的外衣,又从采回来的草药中选出几样生肌止血的,捣碎了,敷在他的伤口上,接着将他的衣服撕成碎布,将伤口捆好。

骆冰儿不再管他,兀自料理那两只鸡去。

少了衣物的遮掩,莫离本来火热的身体被夜风一吹,丝丝凉爽渗入肌肤,是说不出的舒服。

不多时,他沈沈睡去。

骆冰儿忙和了将近两个时辰,才把迟来的晚餐搞妥。

“真想念师父……”离了天音宫,她才知道一日可食三餐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她打理一餐得费两个时辰,两餐便是四个时辰,天知道一天才十二个时辰,她若吃三餐,每天就忙着做饭,其他事都别干了。

“找到姓童的男人后,我就回天音宫,再也不离开师父了。”她嘀咕着,同时摇醒莫离。“喂,起来吃饭。”

莫离睡得正香甜,一只柔软的小手在他肩上蹭,暖和的触感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流,撩动心弦。

有一点舒服、搔痒、酥麻,然后……他喉咙干渴,呻吟了几声,睁开眼,心律微乱。

神智还没恢复,入目是一张乌漆抹黑的脸,他心颤了下,暗提功力。

“你是谁——”幸好她那身奇妙又隐泛光泽的衣衫唤醒他的记忆,否则他一记劈风掌就要挥过去了。

慢!劈风掌?他看看自己的手,内力恢复了,虽不及全盛时期,也有三分。他居然康复得这么快!

“多谢姑娘活命之恩。”只是……用得着把他脱光吗?莫离挪动身体,稍微往阴影里靠,俊颜酡红。

骆冰儿根本不在意他是衣着光鲜、还是赤身露体,随口道:“不客气,吃饭了。”接着,一团焦黑物体送到他面前。

莫离嘴角抽了抽。“饭?”这玩意比较像炭吧!

“你也可以叫它鸡,起码我捉到它的时候,它是一只鸡。”她也一脸嫌恶,但不得不吃,否则会饿死。

完全看不出“它”是鸡……莫离觉得吃这种东西,会死得更快。

看来他的救命恩人不擅厨艺。莫离苦笑,准备自立自强。

“姑娘,请问我的衣衫哪儿去了?”他强撑着身体坐起来。

“不就在你身上。”

他低头,原来胸前缠得乱七八糟的布是他的衣服,烂得还真彻底!得想办法弄其他东西遮身了。“姑娘,我看这饭并不好吃,不如重新做过。”

她扳了一块“焦炭”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皱眉。“再花两个时辰做吗?谢谢,没兴趣。”

把一只鸡弄成一块炭得花两个时辰?他脑子有点发糊。

“不必,两刻钟即可。”

她眼一亮,把手中的鸡丢了。“你确定?”

他点头。“如果姑娘先将鸡杀好,一刻钟——”不必再说,她已经不见踪影。

莫离怔忡半晌。好古怪的姑娘,能如此迅速治好他的内伤,想必医术超群,声名显赫,但他搜索枯肠,也忆不起天底下谁能有此奇技。

“加上这非凡轻功,她来历必不简单。”真是深山遗民?他几分疑惑。

“这叫迷踪步,只是跑起来快一点,没啥儿实用。”一阵风吹过,空中残影未褪,她人已出现在他面前,手上拎着两只鸡。

他微愣,下一瞬又扬唇。“跑得快已经很厉害了。”

“所谓迷踪步,就是为了迷惑敌人、逃出生天而创的,但在迷惑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影响,难辨东西、不分左右。短程还好,但长程偶尔想去天涯,会不小心晃到海角,这样你还觉得好用?”

偏偏她每次心急,赶路就会忍不住使出迷踪步,结果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

要不要安慰她?他忍住笑,眸清似水。“凡事有一得必有一失,姑娘切勿挂怀。”

“我本来就没在意。”迷路迷路,迷久了也就习惯了。

“姑娘心胸开阔。”他咳嗽,被硬憋住的笑意呛到。

“这跟心胸有什么关系?”废话太多了,把鸡给他,她道:“两刻钟,你快做吧!”

他接过鸡,有几分烦恼。“姑娘可有匕首借在下一用?”

她拿出一把骨刀递给他。这不知何种动物骨头雕成的刀具朴实无华,却锐利非常。

他拿来杀鸡,轻轻一划,皮毛骨肉分离。

“好刀,这——”突然,话语卡在喉咙,因为他看到鸡胃囊里有些许小米。山林里的野鸡不会吃这玩意儿的。“姑娘,这鸡是在哪里捉的?”

她指着山下,这时天已现微光,晨雾间隐约可见一草屋农舍。

“那边的笼子里有很多鸡。”就因为农舍近在咫尺,她才能连跑两趟而不迷路。

“姑娘,这是家养的鸡。”

“然后呢?”

“我们不该偷人家的鸡。”

“山里到处是猎物,想吃鸡,随时捉都有,干么养?”

好问题,那么……

“姑娘为何不进山捉鸡?”

“去太远了会迷路。”再说,近在眼前的东西不拿,到山里猎,当她傻子啊?

这答案更妙了。但是……

“姑娘,不告而取谓之贼。”

“这道理只适用于鸡只是有主人的情况下,如果农舍里的人都死光了,这些鸡就跟野鸡没两样了。”

他眼底厉光一闪而逝。她杀了人?不,她身上没有血腥味,凶手不是她。

放下手里的鸡,他站起身。“我们过去看看。”

她摇头。“先做饭。”

“去农舍里再做也一样。”

“尸体不会跑。吃饱休息后再去。”她很坚持。

“人命关天,拖延不得。”

她弹出一颗细石,封了他的气海,教他一身强力也无处可发。

“做饭。”

他微怔了下,俊眸眯起,有了笑意。堂堂的金笔玉判居然也有被押着洗手做羹汤的一天,真不可思议。

他却没有太多的排斥,好似……这样极端的偏执也挺动人的。

“姑娘贵姓芳名?”

“骆冰儿。”

他点头,把这个名字记下了,心里反复念诵几遍。

这奇怪、诡异的姑娘,她叫冰儿,好冷的名字,但烙入他脑海后,便变成了一个带着淡淡温馨的印记。

…………

方入辰时,骆冰儿解了莫离的穴道,两人一起去探查那被灭门的农户。

一入门,满地的鲜红和嗯臭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莫离看了骆冰儿一眼,有些了解她为什么坚持用过饭、休息了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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