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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购物袋从普拉达出来,隔壁咖啡店的香味吸引住我。

看看表,已经七点。

今天逛得有些狠,竟然错过晚饭时间。

再瞅着表上的三个圈圈,三个颜色已经合上而且有了重叠。

今天卡路里消耗完成任务,我思忖着给自己来杯咖啡应该不为过。

咖啡店顾客挺多,队伍却不长。

我怕挡队伍,离柜台远远站着,为头顶菜单里的各式咖啡犯难。

如果听从脑袋瓜儿理性选择,我该点小杯美咖,可一张巨大的摩卡特写海报让我挪不开目光。

我喜欢摩卡,喜欢里面浓郁的巧克力汁,喜欢上面软软的鲜奶油,再撒上一层淡淡的肉桂粉,我所有心思都铺在大杯摩卡上。

服务员早等不及,手指放在屏幕上蓄势待发,盯着我准备下单。

我的内心还在纠结打仗,而且明明离柜台站得老远,他却挥手招唿我靠近,热情问道:“小姐想要什么?”

我的目光在摩卡流连不已,却咬着牙说道:“小杯美咖……除咖啡因。”

我该一枪崩了自己,可服务员根本不管我的内心在淌血,飞快在屏幕上按着,然后问道:“叫什么名字?”

我一副没听明白的诧异表情,“买杯咖啡还得报名字?”

服务员耐着性子解释,我这才恍然大悟,快速说道:“千里共婵娟。”

不出所料,服务员一脸茫然看向我。

我心里哈哈大笑,因为小杯美咖的郁闷情绪也除去很多。

这是我买咖啡最喜欢的部分,通常给名字时我都是唐诗宋词换着来,上次给自己起的名字是'知我者为我心忧',再上次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每次服务员都一脸难色,那幅不知该如何下笔的样子,比叫玛利、露西要酷多了。

“就写艾玛吧!”玩笑开完,我善解人意换个名字。

服务员如释重负,刷刷刷写好我的名字,迫不及待把我打发给下一个服务员。

我再次留恋地看了眼精美的摩卡海报,心如刀割。

下次吧,亲爱的,我在健身房多待半个小时,一定领你回家。

我暗暗叹口气,退到一边,拿出手机翻着新闻,等待艾玛的美咖…

除咖啡因的…

还是小杯,真该自己颁个诺贝尔傻瓜奖。

没多久,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千里共婵娟。”

我楞了一下,抬起头顺着声音看去。

一个中国人样貌的服务员端着咖啡杯和我四目相对,面色有些疲劳颓丧,眼睛却清亮沈稳,我立刻认出是早先在街上救我免遭车祸的男生。

居然在这里又看到他,好巧啊!

我回想起早上的情形,当我转身看向他的那一瞬间,不知该如何形容。因为在我有限的生活经验中,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

激烈跳动的心脏、纷乱盘旋的情绪让我的头脑完全凝滞,只剩一份强烈的直觉:我所熟知的世界即将改变。

这份直觉仔细想想非常可笑,我很清楚,当时情况那么混乱。

到处都是人和车,我又因为一场潜在车祸惊魂未定,很容易焦虑过度,根本无法有条有理地感觉任何事情。

两人的交谈快速简单,他的指责之意再明显不过。

确定我没事儿后他就再见离开,甚至连名字都没留下,仿佛迫不及待将我抛掷脑后。

我有些泄气,看来是自作多情,人也没开始时觉得顺眼。

他的脸庞方方正正,五官普普通通。

衣服干净但毫不起眼,大小虽然合身但却和气质不衬,身上还有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没什么特别,只是一个健壮、有点魁伟的男人。

这会儿他正面对着我,大概因为店里太热,领口下的两颗扣子被解开,露出小片麦色的肌肤。

脖子修长,连那枚凸起的喉结都显得性感粗犷。

袖子挽到手肘,胳膊上发达的肌肉将袖口绷得紧紧的。

我看得口干舌燥,心里蠢蠢欲动,忍不住想摸一下、亲亲也行,或者两者都有,究竟是不是真那么硬朗?

“千里共婵娟。”他又说一遍,微垂的眼睛直直望向我,含着些许不屑。举着杯子的手抬了抬,胳膊上鼓鼓的肌肉跟着跳动一下。

我脸庞发烫,应该是已经红了。

我暗暗斥责自己,明明一般般个人,竟然在他面前走神,这可不是好现象。

我故意看看刚才给我下单的服务员,祈祷这个动作可以让他信服,我的尴尬完全因为刚才的表演不小心被尽收眼底,绝不能让他知道脸红是因为幻想他衣服里的样子。

我轻咳一声走上前,从他手中接过杯子,惊喜地发现竟是大杯摩卡。我眉开眼笑,感激地说:“哥哥真好!”

他从鼻子里哼了声,回道:“别多想,所有中国人来,我都是大杯。”

我更加热情,追问道:“美咖变摩卡怎么说?”

“看你那模样,跟被捅了一刀似的,我做慈善罢了。”

我拍拍心脏做受伤状,可怜兮兮道:“所以说你好呢,第二次了,你可是又救我一命!”

这次他没有搭腔,或者说直接把我当成透明人,转身在咖啡机前继续忙碌。

刚好给我一个机会欣赏他的背影,工作衬衫平展地贴着他的身体,宽宽的脊背,结实的臀部,粗壮的四肢,这身板可以给八分。

我端着咖啡找到一个角落坐好,越看我的摩卡越喜欢,香醇浓郁的气息围绕着我,让我忍不住凑上前深深吸了一口气。

咖啡那么香,我又平平安安,生活真美好!

多亏那个小哥哥,不仅救我免于车祸,又送上摩卡一杯,我爱你!

这心思听上去像玩笑,但我确实喜欢上他,虽然不过第二次见面。

我朝那小哥哥看过去,也许我的目光太过热烈,他好像有所察觉,转过身扫视店里的人群,很快就和我的眼睛相遇。

再看第二眼,他仍然不醒目,除了眼里的聪慧。

一直以来我不喜欢太过聪明的男人,我的意思是,在见到他之前,我不觉得喜欢这个类型。

他们思想太多、太讲道理不讲感觉,尤其这位又用特有的、冷漠的、纡尊降贵的神色看着我。

我笑起来,明白他眼神里的意思。

他很讨厌我,但遗憾的是我阴魂不散,总在他周围出现。

我的玩心和虚荣心一时被挑起,朝他作了个揖,毫不介意他眼神里的敌意,用口型再次说谢谢。

顿了顿还觉得不够,又指指他,再指指我的桌子,希望他明白有时间了过来找我。

他皱皱眉头,撇开眼只当我是神经病。

虽然打量很粗略,但足够明了他对我避而远之的态度。

我却觉得越来越有趣,尤其是自己展现的热情,到他跟前跟泼到冰块似的,不但没有融化冰块,反而连热情都被冻成挂在屋檐的冰凌子。

这番做派让我想做一件会撩骚他的事,譬如扑到他怀里吻他,直到僵硬严肃的面庞软化。

我一边喝着摩卡,一边盯着他,想抓个他又忍不住瞄向我的正着。

这时手机响起短信提示音,潘惠的一条微信跳出来:最后一间有人要了。

这个学期有一周读书假期,我早早瞄上林区一幢别墅,尤其是别墅的花园设计去年上过杂志、得过大奖,我一直说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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