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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良心话,跟很多遭到了非人待遇的奴隶们比起来,我这几天的奴隶生活,还算过的不错。

我每天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养猪。

买下我当奴隶的这个小帮会,在通锦县经营他们的旅店跟餐馆,生意很兴隆。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通锦县城度过了一周的时间,也不知道紫萱现在如何。

看那个杨四爷肯花大价钱把她买去,估计紫萱的处境应该不会太糟。

眼下,我所要考虑的,就是怎么从这个地方逃出去。

我养猪的地方,就在帮会控制的餐馆后院,虽然没有守卫一直监视我们几个奴隶,但想逃走也着实不易。

想逃走,最难应付的,是跟我一起工作的几名奴隶。

他们对我一直有敌意,我如果逃跑,跟我一起工作的几名奴隶肯定会马上去叫人来抓捕我。

看来想逃走,只能干掉他们几个了。

我酣睡了一夜,计画第二天动手,到了上午,我跟往常一样,一桶桶的给猪群喂食。

我看见跟我一起的三名奴隶,都在院子里忙着自己的工作,侧面屋子里只有一名持枪的帮派喽罗,我知道时机来了。

我一个人径直走进院子侧面的屋子,进去后,我朝着那名喽罗做了一个禁声安静的手势,然后用手指指向窗外叫他去看。

这个小喽罗刚要张口骂人,见我好像有事情让他去看,也就真的探着脑袋,朝院子里面望去。

我立刻挥出早已藏在自己袖口里的锋利木刺,一下子刺进了小喽罗的脖子。

这家伙痛苦的想发出嚎叫,但他的嘴,已经被我死死捂住了。

等到这家伙死透了,我把他的尸体拖到了另一个房间里。

我把小喽罗腰间的手枪跟匕首,都搜刮了过来,然后擦干净自己手上的血迹,大摇大摆的朝院子里走去。

“你!冯哥叫你过去!”

我朝着一名正在劈柴的奴隶说道。

冯哥,是刚刚被我杀掉的小喽罗的名字。

那名奴隶放下斧子,赶紧诚惶诚恐的跟着我,进到了院子侧面的那栋房子里。

等待着他的,是我锋利的匕首由脖颈刺入,一击毙命。

我又接二连三的用这个方法,把剩下的三名奴隶,挨个叫进房间里,然后宰掉。

一切异常的顺利,连续杀掉五人之后,我推开窗户,跳了出去。

我不敢从重兵守卫的县城大门口出去,在那里被抓住或者被盘查的风险实在太大,我掀开了一个下水道井盖,钻了进去。

下水道里面又黑又臭,污水横流,我在里面绕来绕去,走了好半天,总算是从一处排水口里逃了出来。

我之前一直还在担心,通锦县的土匪武装,会用军犬来搜捕我,这回好了,就那个下水道里臭气熏天的味道,二郎神的哮天犬估计都辨别不出我的气味了。

此时,天已经渐渐黑了,漫天的繁星跟一轮皓月映照着大地。

我拿着手枪,一个人游荡在死气沉沉的山林之中。

没了紫萱,我现在就是丧尸的美味佳肴,一把手枪,能干掉三名丧尸就不错了,更别提什么其他的变异怪物了。

紫萱——你在哪——你现在是否——我不愿再想下去,只好思考起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才能把紫萱救出来。

我笨拙的爬上一颗大叔,找了个粗大的树枝当依托,趟在了上面。

我抽出腰间抢来的皮带,把自己的双腿跟大树的枝干绑在一起,以防我睡着了之后摔下去。

刚才的一路疾驰,让我出了很多汗,现在躺在树杈上休息,让我感觉到了阵阵凉意。

“通锦县至少有一千多名土匪,这还不算里面的各路佣兵跟奴隶贩子们,要攻进去,除非是正规的军队——可他妈的,老子上哪去弄军队啊!”

“挑拨其他的军阀,过来灭了通锦县的杨司令?这个计画更扯淡,且不说我有没有张子房诸葛亮那样的口舌,人家就算是出兵攻打通锦县,打下来,城里面的武器,物资,以及女人,奴隶,也都是归人家啊!紫萱这么漂亮的姑娘,就更不可能会还给我了。”

在我的脑子里,有个我不愿意去面对的想法,一直挥之不去,但,这或许也是一个选择。

“紫萱她跟着我到处颠沛流离,有的时候连吨饱饭都吃不上——如果——如果我放弃她,忘了她,紫萱以她的美貌,以她的温柔体贴,她一定能在杨四爷的家里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跟着我受苦,或许,就这么离开我,对紫萱她而言,未必是什么坏事!”

我痛苦的长叹了一声。

“紫萱,你不应该跟着我到处东躲西藏,你应该去过幸福安定的生活——”

但,回想起八天之前,紫萱最后回头看我的眼神,我很确定,那眼神,充满了对我的爱,她爱我,她相信我!

我如果不去把她抢回来,那我就真是辜负了她!

紫萱——等着我!

我会用行动来向你证明,我值得你去等待!

清晨的屡屡阳光,将睡梦中的我唤醒,我掏出鸡巴,居高临下的朝树下面撒了泼尿。我的脑海里,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居高临下!居高临下!我曾经居高临下的做过什么!它!对了!就是它!”

我突然间有了灵感,一个大胆的计画,在我的脑海里闪电般展开。

这个计画,有很大的风险,但确实值得我去搏一搏!

通锦县城有上千名匪徒部队,几百名奴隶贩子,想要从他们手里,把紫萱给抢出来,除非我能动用一支军队,但现实是我哪有军队可以指挥!

不过,在生化末世,人类的军队就是最强大的存在吗?

当然不是!

人类的军队,经常会被强大的变异怪物消灭,比如暴君!

我记得,我跟紫萱在半个月之前,遇到的那头暴君,就轻松的消灭了一小支人类军队。

如果,我能让这家伙,去攻打通锦县城,那或许,我就可以趁乱把紫萱给救出来了!

我记得很清楚,之前的那头暴君巨人,特别的喜欢紫萱,它睡觉都要抱着紫萱,怕她受伤害,只要我能带着这个怪物去攻打通锦县城,事情就好办了!

暴君这种怪物,可不是丧尸或舔食者那种低级生物,每天就知道吃吃吃,暴君可以操控加特林机枪,懂得穿衣服,智商远不是丧尸或者舔食者能比的。

当然,我的这个计画,同样也有很大的风险,有很多不确定性。

比如,暴君还在那个破败的发电厂里吗?

时间可都过了半个月了。

再者,我上次,居高临下用火箭弹击伤它,抢走了紫萱,这家伙见到我,完全有可能直接把我给撕了——但目前,我已经没有了别的办法,只能去试一把了。

从通锦县这边走回原来的那个发电厂,我走了整整两天,我不知道具体的路程是多少,但我初略估算,我至少走了八十公里以上。

这一路,可真是惊险万分,丧尸们只要看到我,就会立刻张牙舞爪的朝我冲过来,好在它们行动比较缓慢,我才能顺利的逃掉,万幸的是,我没有遇到舔食者,我身上就一把手枪,一把匕首,这要是再遇上了行动快如闪电的舔食者,我肯定就玩完了。

终于,我又再次回到了那个破败沉寂的发电厂,几只丧尸漫无目的的在发电厂的空地上游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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