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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双手缩至胸前的小家伙,很快点头。

我先把一个矮凳推过来,再用脑袋把站上凳子的他给推到洗手台上。

等到他几乎半个人都充满肥皂的香气候,我才推开厨房的后门(刚离开的一名年轻女仆没有好好关上,这给我带来一点方便)。

门旁有一叠旧报纸,我看到有一件洋红色的旧衣服被夹在中间;尖锐的领子垂至胸前,四个白色的圆扣则挂在肚脐附近。

从尺寸来看,这件衣服是做给小男孩穿的。

根据我前阵子的了解,这户人家没有小少爷。

我猜,是负责擦鞋的男童穿不下后,先扔在衣柜或仓库深处。

然后──不论这个孩子离职与否──,这件衣服又被整理出来。

尽管没有哪里破损,它却和其他垃圾堆在一起。

之中是否有更复杂的故事,我没兴趣去探究。

伸长脖子的我,很快就把它从一堆旧报纸中扯出来。

让我很高兴的是,这件衣服没有什么怪味。

它曾被洗过,说不定是不小心混在脏衣服堆里,直到洗完、晾干后,才发现它根本没人要;我很幸运,嘴里有太多陌生人的体味可不好受。

一开始,我只是想把这件衣服咬着玩;和一般的狗差不多,就是撕扯它的领子和袖子,再啃一啃上头的两排纽扣。

也许,我可以和小家伙来一次拔河;毕竟再过一阵子,他的力气可能就会超越我,得趁这个时候稍微享受一下胜利的滋味。

论纾压,这些游戏的效果远比跑步有效;而我承认,这些画面是不太文雅。

小家伙就算照我的话做,也可能不会比我要来得热衷。

过不到几秒,我看着这件衣服,想到更有趣的用途。

“你把他穿在身上看看。”我笑着说:“这纯粹只是建议,不是命令。”

这铁定不太合身,小家伙说不定会有受辱的感觉;毕竟,我想,这很像把他当成是洋娃娃对待。

而下一秒,他却使劲点头。

很显然的,他从我刚把这件衣服抽出来时,就已经开始期待能试穿看看。

还好,我有重新考虑一下,没立刻就把它当成是随便一条毛巾或一张报纸。

而擦鞋童再怎么样年轻,年龄也将近十岁;和小家伙那只有一般人类四岁大的身体比起来,这件衣服还是显得宽松许多。

他必须要伸展双臂,才能勉强把它挂在身上;松松垮垮的,还时常拌到脚,这样根本没法走路。

即便如此,他眼中的光芒也扩大不只三圈。

我不用问也晓得,他非常喜欢这件衣服。

过约一分钟后,看他玩得非常愉快的我,也忍不住钻到那件衣服里。

我闭紧双眼,小心调整呼吸。

接着,我一边磨蹭领口,一边说:“原本,我是打算胡乱撕扯一通的,那样你一定会觉得心疼吧?”

他想说“不会”,嘴里吐出的却是很模糊的“噗咩”。

我把眼睛睁开一点,发现他把头给伸到左边袖子里。

我仔细聆听他的心跳和呼吸,发现他此时只是激动,而未觉得痛苦。

虽然他没有眼皮,却不会被布料摩擦到痛;在确定这一点后,我安心不少。

我慢慢吸一大口气,问:“我很好奇,要是我没有问过你,就擅自撕扯这件衣服的话,你是会阻止我呢,还是就这样算了?”

“我不会阻止你,不过──”小家伙在思考几秒后,说:“我会把碎片收起来。”

“哼嗯──”我动两下耳朵,开口:“你可别成为喜欢囤积垃圾的人喔”

“才不会呢!”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挥拳;这种反应够像个小孩,让我忍不住大笑。

我们一起在这件衣服里打滚,小家伙很欢迎我的加入,还使劲用胸口磨蹭我的脑袋。

现在,他完全把我当成是一只狗,不过是偷偷的来。

先前,他显然是因为尊重我,而不敢有太多表示。

察觉到小家伙有这种想法,我不但不生气,还觉得很开心。然而,我也没有把自己刚才的感想说出来;不是因为别的,就只是因为害羞。

一直到要过了快三分钟后,我们才慢慢爬出来;在一件衣服里头扭动全身,真的是会有些热。我使劲哈气,小家伙则是像只鸟般的舞动双臂。

成功散热的我,在使劲甩动几下身体后,准备离去。小家伙蹲下来,要我等一下。

他模仿几位仆役的动作,把这件衣服慢慢折好;和我猜的一样,他想把它带走,也许是夹在腋下。

而这会使得他的走路速度减半,因为他的手里已经拿一瓶蜂蜜。

我差点忘了,小家伙才刚出生不过半天,体型还很接近人类的幼童。

得想个方法,能够同时带走蜂蜜和衣服,又不至于太妨碍行动;过约三分钟后,我咬来一条绳子。

在我的建议下,小家伙负责打几个简单的结,把那件衣服绑在我的背上。

这条绳子相当长,当初是用来捆一大块肉。

它被摆在厨房的垃圾桶上,而从炉子周围残余的味道判断,那一大块肉──牛肉!

我很确定──昨天是用烤的,还抹满了香料;可能比两个我都要来得重,应该是喂饱十个人都没问题;如果是给贫民窟的孩子吃,我猜,铁定能让不只二十个人都变得很有精神吧?

我在移动时,绳子会稍微摩擦到乳房。

不过没问题,我觉得,自己以后应该习惯用这种方式运送东西;总不能什么都用咬的,或者老拜托小家伙用双手抓着。

“像这样擅自拿走,没问题吗?”小家伙问,眼中的光芒连续摇晃。

我抬高下巴,非常有自信的说:“当然没关系,反正是他们不要的。”

虽然会损及旧衣回收业者的利益,但这不算多严重的事。

最初,我们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和研究。

但多数时候,我们都在玩。

没出乎我的意料,也很符合小家伙的期待;我们都同意,这才是最棒的学习方式。

有不只一次,小家伙爬上椅子,只是为了看清楚一个花瓶或时钟。

而在更多时候,他只是为了把一个家事仆役──无论男女──给从头看到脚。

在三分钟前,他还极为兴奋的说:“他们的鞋子都不太一样呢。”

“嗯哼,”我边打哈欠边说,“那表示这一家的主人没限制太多。”

“好有趣喔!”

“是吗?”

我承认,自己没有特别去注意。

这些仆役在休息时间来临前,通常会忙碌不只四小时。

而不论男女,有不只十个仆役在我们面前来来去去;我早已经看习惯,也懒得去比较他们穿着上的细微差异。

对我来说,鞋子除了用于保护双脚,也象征地位和方便区分性别。

当然,也带来性吸引力,我想。

也许,小家伙在乎的不会只有如此;像个艺术家一样,他找到能触动自身感性的存在;我希望他能够继续发展下去,于是,我要他再多说一点。

“你还觉得哪里有趣?”我问,小家伙马上回答:“那三个小姑娘身上的香味,也不太一样呢。”

她们的衣服都是使用同一种芳香剂,而他们差别最大的体味,则被身上的一点香水给盖过;我不是没在注意,只是这部分会令我忍不住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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