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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镇到上元城的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按照沈云之前打听到的说法,也就一百几十公里的样子,开车可能几个小时就到了。

只是现在所有的汽车都成了破铜烂铁,不仅发动机转不了不说,而且就沈云这一路上所碰到的所有汽车都一样,钢制的部分几乎都变成了脆脆饼,铁刀一刀下去,就变成了满地的钢渣。

这样的情况让末世的出行工具变得极其匮乏,除了走路之外几乎见不到任何可行的出行方式,骑马或许可行,但遇见行尸的情况下,人和马一起被行尸吃掉的可能性比较大一点,再者说现在就连农村都没有多少牲畜,末世中找到一个可以骑乘的马,很难。

所以想要前往上元城,更难。

这也是很多小山镇的幸存者明明都知道上元城的生存条件要比小山镇好上不知道多少倍,还是选择留在小镇里面一样。

实在是没有办法突破重重的行尸群,抵达那个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已经是远方的城市。

孤城和上元城其实并不是离得最近的城市,比较近的是上阳城,只是几乎所有经过这个城市的幸存者都说,上阳城现在已经完全成了死城,里面聚集了海量的行尸在城市中游荡,根本没有活人能够接近那个城市一步。

据说那个月将军还带着人尝试了一次,也是无功而返。

沈云这次走的路线,要是走近路的话,就要穿过旁牛镇和上阳城,直达上元城,这个距离可能有一百公里就足够了。

本以为满打满算三天就可能到达的地方,沈云带着邬梦娜在第三天天黑的时候,才终于抵达了离小山镇最近的一个城镇,旁牛镇。

实在是没有办法,邬梦娜根本适应不了这种赶路方式,每天根本走不了多少路,一会不是腿酸了,就是走不动了,虽然不敢发脾气,但有是撒娇又是磨人的,硬话没有,软刀子不断。

但是要抱着的话,没一会的功夫,这路就根本走不下去了,直接露天野地的开干拉倒。

要么就是抱着她,一边杀尸一边操,爽是爽的很,但是这种情况下又能走几步路?

这样一个女人在身边,加上还要时不时上前袭扰的行尸,三天能走60公里,沈云只能觉得,自己是真的体力好。

嗯,咱们老沈家的人,强,猛!

晚间看到旁牛镇的时候,邬梦娜几乎都要望眼欲穿了,这几天她晚上不是睡在无人小村的房子里,要么就睡在沈云的背上,实在是受够了,加上吃的也不好,要不是还有沈云陪着,她都几乎要崩溃了。

她还是接受不了这个时代的变化,同样适应不了末世的生存环境,没了什么花样都有的美食,没了温暖的床,没了安全的环境,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趴在沈云的后背上,邬梦娜指着眼前的小镇,美滋滋的笑道“爹爹主人,我想喝奶茶。”

她以为前面的小镇和小山镇一样是有幸存者居住的呢。

“奶茶没有,牛奶有,喝不喝?”

邬梦娜连忙摇头,心有余悸的说道“不要不要,爹爹主人饶了我吧,真的不行了,人家哪里都肿了。”

在小山镇的时候,沈云白天要出去杀行尸,只有下午和晚上才是两个人的时间,费了一天的精力,原本的战力也就发挥出三层不到,除了让邬梦娜惊讶一点之外,她使出浑身解数,上下两张小嘴加上打打奶炮,筋疲力尽也就勉强满足沈云了。

但是出了镇之后,邬梦娜可算真的认识到他这个变态爹爹主人的厉害之处了。

有了充足的尸血能量补充,沈云几乎可以从早上一只抱着她插到晚上,加上一边应付成群的行尸,一边肏的她高潮迭起,简直是行走人间凶器。

昨天就是这样,从早上就插进去,一直干到中午,直接把她干的昏过去好几次,下来的时候站在地上整个人都打颤,别说走路,就是站着都站不稳。

“还敢随便撩爹爹了么?”

“不敢了,不敢了,爹爹主人饶命啊。”

实在是前几天尸血能量吸收的太多了,沈云的欲望几乎膨胀的快要爆炸,加上她不知深浅的撩拨,才给了她一个教训。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魔王小姐姐的嫩穴整个都肿了,今天一天都没得玩,中午吃东西的时候她连着用嘴加奶炮打了一个来小时,好歹才让沈云射出一次来。

前面的问题,不用沈云回答,离得再近一点,她就自己感觉到了小镇里面无数的行尸气息,密密麻麻的连成一片,这种情况下,别说人了,除了行尸之外,怎么可能还有一点的活物。

邬梦娜看着沈云背着她直接就向旁牛镇走去,担忧的说道“爹爹主人,这个镇子里面全是行尸,我们真的要进去么?”

沈云点点头,说道“是啊,不然晚上住在野外更不安全,而且最重要的事是,我们没水了,都被某个小水牛喝完了。”

只见那张又帅又媚的脸蛋忽然变红了起来,喏喏的说道“都怪你,人家出那么多水不都是被你弄出来的。”

这是自然了,几乎连续不断的激烈运动,加上又是出汗又是流水儿,实在挨不住的时候,说不上是潮吹是喷尿的也要来上一把,如果不大量的补水,整个人非脱水不可。

听着她说完,沈云直接就“哎”的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又是“你”了?”

‘完了’邬梦娜暗道一声,小脸一垮,估计休息的时候翘臀肯定不保了。

在坚决拒绝沈云采了她的后庭菊穴之后,打屁股就成了让邬梦娜羞耻又兴奋的一种惩罚方式,而且以她目前的观察来看,沈云是肯定知道了自己被打屁股会兴奋的这个信息。

她既紧张又有些兴奋,羞道“乖女儿错了……爹爹主人。”

“这还差不多。”沈云满意的点点头,看着前面扑过来的两只行尸,一边从腰上拿出小镇里买的两把刀来。

这两把铁刀已经血迹斑斑了,刀刃上面也多了许多的钝口,实话说质量委实不错,只是沈云这几天遇到的行尸太多了,也没有功夫去磨刀保养什么的,才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一刀一个解决了冲到面前的行尸,伸出手去吸取尸血。

沈云心里有些狐疑的打量着它们还算健壮的尸体。

按理说不应该啊,末世已经一年多了,就算这个小镇里面还有幸存者,也不可能存活到现在啊,怎么这群行尸还是一点没有消瘦的样子,反倒是一个个都很强壮呢。

小镇的入口,地上上倒是有不少的人骨残骸,已经基本没有多少肉了,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想来这里搜寻的人留下的,只是沈云看来看去,真不觉得地上那点人能够养肥这么庞大的一个尸群。

总共能看到的头骨数量也没有一百,而小镇的行尸一眼看过去,上千都是少的,这还仅仅是一部分,没看到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想进入镇子里,一路杀过去的,肯定不太现实。

他现在的体力,几百个行尸还勉强能应付,这种数量上千且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的,真的会累死人的,而且就算沈云目前能办到,那种情况下又拿什么保证邬梦娜的安全呢。

而且沈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小镇外围的行尸都是强壮且健硕的,而里面的行尸一眼望过去,都显得瘦弱,跟外面的行尸一比,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是松松垮垮的,仿佛缩了水一样,而且两群行尸泾渭分明,看上去像是两个种群一样。

有了邬梦娜的提醒,沈云在杀了十几只行尸之后,很顺利的从一个行尸较少的隐蔽处潜入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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