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种美事,老神仙也就只是想一想,图个乐和而已。
他看了眼南方,又转头望向北边,有些犹豫。
事成之后往南避难肯定最安稳,若是按照约定去北方,就要富贵险中求了,但是只要活到最后,那就是一份泼天富贵。
按照傅师叔的要求,神诰宗一行人去找那座淫祠山神庙,结果走到半路,山水气运大变,由浊转清,让赵鎏大为错愕。
等他们赶到山神庙,发现秦山神已经金身崩碎,彻底消亡。
意外之喜,是众人竟然在废墟中捡到了金身碎片,就是赵鎏都大感震惊,决定先行保管。
虽然注定要上缴宗门,但是没事的时候摸一摸,钻研一下,也是一件舒心事。
之后众人回到小镇,赵鎏犹豫了半天,决定独自去往古宅,与杨晃修复关系。
他先是恭贺夫妻二人苦尽甘来,再跟人家认了错,罚酒三杯,给了一件品相很低但是很讨喜的小灵器。
杨晃也是个妙人,他俩才撕破脸皮没多久,如今赵鎏负荆请罪,他竟是客气热情得很,招呼赵鎏喝酒,就连那件灵器都收下了。
但等到喝了个半醉,杨晃又开始大骂赵鎏,最后连莺莺都看不下去,劝了半天,杨晃就是不听。
赵鎏在酒桌上什么话都不说,都生受着。
之后赵鎏在古宅住下,传信给小镇上的神诰宗弟子,一行人便又多住了一天。
赵鎏离开的时候,知道杨晃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做样子罢了,心中对自己只会越发瞧不起。
不过赵鎏也算不枉此行,两人关系能够这样就已经很知足,朋友远远算不得,这辈子都别奢望,但是已经不会成为敌人,以后经营得好,多花些心思,多来这座胭脂郡城走动走动,甚至有机会成为面子上过得去的点头之交。
赵鎏心情复杂地带队北归,只是刚走出几十里山路,就发现胭脂郡城那边不对劲。但是这位神诰宗的老仙师沉默不语,只是赶路。
当天晚上,众人露宿山巅,赵鎏的那个年轻弟子找到站在崖畔的他,轻声问道:“师父,胭脂郡城那边明显有妖气弥漫,声势不小,敢在郡城内如此明目张胆,肯定不是寻常妖魔,咱们要不要赶过去看看?”
赵鎏呵呵笑道:“连你都看出了那边的妖气冲天,师父又不是眼瞎。”
年轻道人仔细咀嚼了师父的言语滋味,试探性问道:“那咱们飞剑传信给宗门?就说需要增援。”
赵鎏眯眼眺望胭脂郡城上方的夜空,缓缓道:“傅师叔要我们镇压那姓秦的,如今山神庙都塌了,咱们也收回了三块金身碎片,这趟下山游历,你们成果颇丰,远胜同辈,外门勘验肯定可以得一个上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就是上上评。”老人转过头,轻声道,“熙平啊,世间好事,过犹不及啊。一旦你我师徒选择飞剑传信,事后宗门派人来到彩衣国仔细查验此事,将时间一对比,我们畏缩不前的事很容易就会暴露。这些话呢,只因为你是我最得意的弟子,为师才愿意跟你掏心掏肺,记得不传六耳。”
年轻道人心悦诚服,压低嗓音道:“师父英明,算无遗策!”
赵鎏回头看了一眼。
远处篝火旁,另外三名神诰宗弟子都在盘腿而睡,其中年纪最小的那个,呼吸吐纳之间隐约有丝丝缕缕的雾气垂挂于耳鼻,反观更早进入宗门的姐弟二人,气象就远远不如了。
赵鎏皱眉低声道:“这个事情,还得跟那小屁孩通通气。那孩子感应敏锐,别看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咱们骗得过那对姐弟,唯独骗不过他。如果不说清楚,万一他回到宗门说漏了嘴,还是一桩祸事。”
年轻道人点了点头。
赵鎏转头笑望着嫡传弟子,和颜悦色道:“熙平啊,要堵住那个鬼灵精怪的小崽子的嘴可不容易,你不是偷藏了一块金身碎片嘛,这本来就不合规矩,一经发现,宗门那边是要重重责罚的。拿出来,师父帮你送给他,就看他敢不敢收下这个烫手山芋了。收下了,以后跟你我师徒二人就是一路人,回到山上,以后相互间还有个照应,师父也算是帮你铺路搭桥了;若是不收,呵呵,师父可是你们这次历练的领路人,本就身负查勘职责,事后是要向外门递交文书的,在规矩之内,我要恶心一下那个孩子的靠山,谁都挑不出毛病。”然后他摊开手掌,伸向年轻道人,“拿出来吧。”
年轻道人一瞬间脸色铁青,只是迅速挤出笑容,没有藏藏掖掖,更没有半点不情不愿的神色,很快就将一块最大的金色碎片递给赵鎏。
赵鎏收起金色碎片,笑道:“哟,个头还不小,一块能顶两块了,看来那小子运道真不错,白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
年轻道人脸色僵硬,牵强笑道:“弟子本来是想着回到了宗门,在师父下个月的大寿之日,当作贺寿礼的。”
赵鎏嗯了一声,拍了拍年轻道人的肩膀:“有心了。”
之后年轻道人悄然返回篝火附近,盘腿坐下,闭上眼睛,始终面带微笑。
赵鎏独自坐在崖畔,吐纳炼气,沉默许久,突然小声自嘲道:“大道无望,就只能抖这些小机灵。哈哈,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
书生柳赤诚从东门出城,沿着官道一路步行,走出去十里后,在驿站外歇脚,没有功名在身的老百姓可没资格进去落座。
驿站外有一处茶摊,书生便要了一碗滚烫茶汤,喝着暖胃,低声呢喃,像是在自言自语:“你不是总吹嘘自己多厉害吗,真不管这么大一个烂摊子了?那个刘小姐可是挺好一个姑娘,又给我钱花又让我抱,解了我多大的燃眉之急,不然我饿死了,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啥?摊上我这么一个主人,是你倒了八辈子血霉?你咋不说如果不是我误入荒冢,无意间破了那座千年阵法,把你这个大爷从牢狱里解救出来,你才有机会重见天日?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存在,我如今驰骋花丛都不敢施展十成功力,只敢摸个小手儿,亲个小嘴儿,否则岂不是便宜了你这个糟老头?”
“狗屁的仙人!藏头露尾,如丧家之犬,连我给人一拳撂倒在地上都不敢冒头!就你还是啥玉璞之上的仙人,老子还是那啥金丹仙人呢!听说人家金丹仙人那才是真正的神仙好不好,每天没事情就在天上飞来飞去,偶尔落地喝个酒,帝王将相见着了都要恭恭敬敬的。”
茶摊老板在远处看着,忧心忡忡:那个穷酸书生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唠唠叨叨的,自己跟自己说话?傻是不要紧,可千万别身上没带钱哪!
柳赤诚瞪眼道:“啥?金丹境是个屁?你信不信老子喝完了茶汤憋出一个屁就把你给放了,以后咱俩各走各的?”
“骂人不揭短啊,私生子咋了……再有爹生没娘养也好过你一个老变态,一大把岁数了还死活要带上那件粉色道袍。啧啧啧,真是没羞没臊,你咋不求我帮你买几盒胭脂水粉……你大爷……又来……”
柳赤诚本就细若蚊蚋的嗓音到最后几乎连他自己都听不到了,他的眼眸逐渐变得浑浊不堪,再然后又瞬间变得炯炯有神,如神灵附体,整个人从内而外气势迥异,再不是那个满身穷酸气的寒士,更像是一位微服私访的……帝王。
他满脸笑意地伸出手,颤颤巍巍举起那只茶碗,喝完最后一口茶汤,站起身,掏出一大把铜钱丢在桌上,大步离开。
一开始他的脚步还有些摇晃不稳,喝个茶跟喝了美酒佳酿似的,眼神也有些醺醺然。
但是走着走着,他的脚步就越来越沉稳,最后从官道岔入油菜花盛开的农田,见四下无人,一抖肩膀,包袱绳结自行打开从身上脱落,悬停在空中。
从包袱之中飘出一件绣工精致的绝美道袍,果真是粉色!
柳赤诚身上的外衫也自己解开褪去,跟那件粉色道袍恰好换了个位置,乖乖躺入包袱之中。
除了不合世俗规矩的华美道袍,包袱中还有一支金色簪子缓缓飘向书生头顶,自己别在发髻上。
然后包袱一闪而逝,显然是没入了方寸物中。
当然,也有可能是咫尺物,甚至可能是传说中被誉为“妙小洞天”的方丈物。
柳赤诚摊开双手,仰起头望向天空,笑容陶醉,粉色道袍竟然给人一种活物的雀跃之感,哗啦一下骤然铺开,来到书生身后,如有婢女服侍,根本无须书生动手,道袍就那么穿在了他身上。
本就相貌英俊的柳赤诚穿上这件道袍之后,更加玉树临风。
他大步前行,脚步凌空,逍遥御风,步步登天,直入云霄,大声吟唱道:“冢中一千年,世上也千年。”
脚下的大地之上,开满了异乡黄花。
郡守府,刘太守的老幕僚拉着刘高华走到官邸后门,刘高华看到一辆马车早已准备就绪,像是要出远门。
老幕僚伸出手掌,笑眯眯道:“公子,请上车。”
有个女子掀开帘子,梨花带雨的模样,见是弟弟刘高华后,略微心安,放下帘子,背靠车壁,思念起了那个柳郎。
刘高华一头雾水:“宋叔叔,这是要做什么?”
老幕僚一板一眼道:“郡守大人要我护送你们出城。”
刘高华急眼了:“这个时候出城做什么?难道胭脂郡真要大难临头?宋叔叔,越是这样,我越不能离开这里啊,爹出了事情怎么办?”
老幕僚笑道:“真要出了事情,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还能怎么办?”
刘高华哑口无言。
老幕僚催促道:“公子,走吧,大小姐还等着呢。”
刘高华摇头道:“我反正不走!要走让我姐一个人走……”他话没说完,就猛然往后门跑去,但是眼前一花,竟然发现老幕僚不知何时已经挡在了门口。
等刘高华停下脚步,老幕僚笑了,像一只老狐狸,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你宋叔叔好歹混过江湖,会一点花拳绣腿,你是自己上马车呢,还是被我一拳打晕扛上马车?说实话,宋叔叔也一把老骨头了,背着个人跑来跑去,你忍心?”
刘高华硬着脖子:“打晕我吧!”
老幕僚叹了口气:“你爹晓得你的臭脾气,本来有话要我转告你,我之前怕伤了你们父子感情就故意藏起来不提,现在你这副德行,我就只好实话实说了。你爹让我告诉你:‘刘高华,你这二十来年就没做过一件让老子舒心的事,就别留在府上碍眼碍事了行不行?!’”
刘高华红着眼睛,嘴唇颤抖,沉默片刻,有气无力道:“我妹妹呢?”
老幕僚摇头道:“暂时顾不上了,你和大小姐先走便是,我已经让人去找她了。”
刘高华又要犯倔,老幕僚也急了,一跺脚,没好气道:“我的刘大公子,真不是我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婆婆妈妈,成甚大事!”
刘高华委屈道:“爹娘不管,妹妹也不管,我这种没心没肺的王八蛋能成大事才怪了!”
老幕僚给这句话噎得不行,气呼呼道:“走走走,赶紧走。”
刘高华有些茫然失措,总觉得自己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
老幕僚叹气道:“走吧,你留在这里只会添乱,害得你爹娘白白担心。”
刘高华惨然一笑:“那就走吧。”
老幕僚点点头,等到刘高华坐入车厢,他驾驶马车缓缓驶出家家户户大门紧闭的街道,一路去往城南。
路上左右张望着郡城景象,大多数街道还是繁华依旧,游人如织,店铺林立,热闹非凡,全然不知危机已经笼罩整座城池,生死一线间。
按照马将军的说法,妖魔如此大张旗鼓,一定是有备而来,若是最坏的情况,那可就不是死几百人了,历史上彩衣国许多场朝廷定义为瘟疫的灾难,祸害百姓数万,其中就有魔道巨擘的邪法大阵,或是一些污秽法宝失去控制。
死于这类事故中的老百姓,往往尸骨都任其曝晒,而不敢收殓下葬,当年殃及胭脂郡在内的那场瘟疫便是如此,才有了那处方圆数百里的大型乱葬岗。
天真要塌下,懵懂无知的老百姓谁跑得了?
除非是有高个子顶住,顶不住,就只能等死了。
老幕僚心中有些感慨,这次郡守府和刘太守的所作所为,让他刮目相看。
刘太守花钱请崇妙道人飞剑传信,不假;灵犀派一定会派人救援,不假;彩鸾可以载人御风快速南下,还是不假。
但是怎么一个快,他撒了谎。
彩鸾独自飞行确实能够在明日正午到达胭脂郡上空,可若是载二三人,恐怕晚上都未必能临近胭脂郡北境。
刘太守为何撒谎?
因为作为一郡之首,他需要有人在危难之际站出来。
如果能够撑到明日正午,那么所有抛头露面与妖魔结下私仇的人其实就已经没了退路,只能跟着郡城共存亡;若是潜伏城内的大妖魔头一直按兵不动,等到明日正午还不作乱也没事,到时候刘太守一样有法子逼着对方现身;如果胭脂郡主动宣战,妖魔还能耐着性子熬到后天,更不打紧,那会儿郡城已是八方增援的大好形势,尤其是灵犀派仙师真的即将到来。
所以说啊,读书人走投无路的时候,发起狠来,一肚子坏水能淹死人。
这也是老幕僚第一次真正认识自己的谋主,他非但没有失望,反而觉得值得痛饮一番,只可惜机会恐怕不大了。
把刘高华骗到后门之前,老幕僚跟刘太守有过一番肺腑之言。
刘太守坦言若是胭脂郡城这场劫难死个一两百人就落幕,他肯定能跑就跑。
可若是要死很多很多无辜百姓,他就不跑了。
当时一身官服的读书人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说那里不得劲儿。
还说他读了那么多圣贤书,跟它们可谓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若是这次苟活人世,怕是以后就没脸面去翻书了,见不得那些老朋友。
“我若是这辈子不再看书,活着还有什么趣味?”
一辈子从未经历过战事和硝烟的胭脂郡父母官说着那些真诚言语的时候,其实牙齿打战,脸色发白,两腿打摆子,怎么掩饰都掩饰不住,让老幕僚看了个一清二楚。
以这种胆小鬼姿态说着豪言壮语,貌似挺滑稽的,但是老幕僚笑不出来,也不觉得可笑。
有些当了官的读书人,跟那些自认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酸儒穷秀才,的确不太一样。
充当车夫的老幕僚收回思绪,加快马蹄出城。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偷偷收的那个顽劣徒弟也不知道上哪边疯玩去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只求千万别闯祸。
这次胭脂郡大难,绝不是她可以捣糨糊的。
老幕僚摇了摇头,无奈道:“江湖水浑,山上风大,哪里都不好混啊,讨口安生饭吃,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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