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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继续向前,朝着左边看,诡秘的色彩组成了一个新的角色,那是赫默比较熟悉的,浑身充满了科技感的二代夜枭。

赫默看到了头,又走回来,这巨幅化作的右边画着的,是乌鸦63号,也就是带着镜子面具的阿卡。

有一道其他颜色的油漆从边上画了过来,打算在她的身上写出扎眼的,“who watch the watchman?”的字样,可才写到一半,就被其他人打断了,斑驳的油漆线打了个九十度的折角,坠落地面。

看起来,有人因为对义警的态度不同而爆发了冲突。

甚至,双方还打了起来,墙壁上依稀可见似乎是滑板和射钉枪留下的痕迹。

“荷里斯·梅森没雇安保公司吗?”

“我劝过了,但是他拒绝。

他是个不愿给别人惹麻烦的老绅士,而且,一直都对普通的人身雇佣关系有些微辞。”

相比整个修车行的古旧,周围的安保系统倒是一副时尚的模样,监控系统和危机报警器都是黑钢国际生产的,都还是最新款的。

“安保系统倒是很先进。”

“是我帮荷里斯装的,这些设备都是我做的。”

德里博格用戴了眼镜的眼睛通过了视网膜识别,打开了大门,把赫默请进了院子,然后自己也跟了上去。

院子里相当干净,地上的机油是多年积攒下来的,轮胎和车轴整齐地拜访整齐,上面盖着隔热的防水布,围墙根上到处都种了花,可惜,周围的楼宇太高了,拦截了阳光,花朵都没什么精神,在哥伦比亚的夏日午后,紫色和黄色的喇叭花吐着芬芳,和院子里的汽油味一起,混合出一股奇异的气味。

德里伯格走进院子,他从车库的铁门前右拐,向右走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已经有些破碎的水泥台阶,走到摆着两盆植物的门前。

德里伯格敲了敲门,对着传呼机喊道:

“荷里斯,我是丹!有一个客人想见你!”

传呼机里面响起一个苍老的嗓音,用赫默听不懂的老农场俚语表示:马上就到!

过了一分钟,赫默走上狭窄的楼梯也有了一会之后,木门咔哒一声,慢悠悠地打开。

一位茶色头发,只有鬓角和羽毛发白,高痩,纤细,穿着整齐的灰绿色毛衣的老绅士出现在门后的空间里。

看到德里伯格的脸,老荷里斯立马露出灿烂的笑容,布满了皱纹的脸洋溢着喜悦。

“丹尼尔!”

“荷里斯!”

德里伯格和老梅森,两个忘年交紧紧拥抱起来。

“丹尼尔!这段时间我都没看见你们几个活动,你都在忙什么呢?”

德里伯格有些羞愧地摸住了自己的后脑,

“你知道的,我的航空公司的事情......几年前你老是对我说,比起‘爱好’,还是事业更优先。

以前我太年轻,没太想明白,现在嘛...多少有点对普通的生活和钱妥协了吧!

仔细想想,喜剧演员说的也没错,没钱寸步难行嘛,我不能吃我爸的遗产一辈子啊,哈哈哈!”

丹尼尔羞愧的言语不止没有让梅森得意,反到让梅森和他一样有些无地自容,

“对不起,丹,我明知道我们过去做过的傻事,我们遭遇过的不公遭遇,会浇灭你们年轻人的一腔热情。

但我还是把那些没写进自传里的故事全都告诉你了,我......”

德里伯格安慰老梅森道:

“没事的,荷里斯,你只是不希望我在那些事情真的撞上来的时候,会没有准备。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二人聊完,德里伯格将安静等待着的赫默引进屋内。

“荷里斯,这是赫默博士,她是我们的自己人,来这里问你关于阿卡的事情的。”

“我能说吗?因为...”

“说吧,荷里斯,我们俩就是为了救她出来才聚在一起的。”

老绅士似乎一时不知从何讲起,就掉头进了厨房:

“我还是先给你们弄杯茶吧......”

一进屋子,赫默就察觉到这间住所的特别之处。

屋子不算大,起居室和厨房连在一起,没有独立餐厅,除了厨房之外的地方都铺设了陈旧但是干净的地毯,一个吸尘器卧在地上,而吸尘器的旁边,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玻璃展示柜,一个木头模特上套着一身有些滑稽的老制服。

沿着制服看过去,整座屋子的墙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财宝。

简报,照片,还有奖状和画像,满满的都是过去的功勋和美好回忆。

其中最显眼的黑白照片上,是一群和夜枭站在一起的奇装异服的怪客,上面的横幅写着“民兵”二字,最后,在这照片下面,一个红木做的写字桌上,摆放着好几本《面罩之下》的样书,以及一个镀金的夜枭塑像,底座上写着一串金色的字:

“感谢您的付出。”

赫默看罢了,老绅士荷里斯便拿出了茶壶,赫默没有拒绝,三个人一起坐下,听荷里斯娓娓道来:

“我是这座城市里...第二个想出蒙面义警这个馊主意的人。

但是呢,我现在又老又弱,我意识到我已经不再被需要,这个城市里已经有超级士兵,暴恐机动队,联邦控制局之类的人来保护,于是,我就退休了。

只是,有一天晚上,一个黑头发的女孩儿敲开了我的门,说想要继承我夜枭的身份。”

“但是,她的称号是乌鸦?”

“是的!这是因为我不希望一个孩子,特别是女孩儿去做那种事情!太危险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来说服她,试着让她放弃,但是她,比我想的要倔强。”

“那就是她了。”,赫默点头。

“没过多久,我就听说一个叫乌鸦63的义警开始在全大都会治安最差的纳普斯活动,之后,她还经常来找我,和我请教关于刑侦的知识。

最近一次见面,是大概两个月前,我没见到她的人,只有一封信,说她换地方住了。

直到她被警察救出来我才知道,那时候她已经负伤,所以才不想让我看见她。

但是!幸好她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我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不知为何我总是记不清她究竟长什么样子。

哦!这倒是提醒了我!博士,你的全名是......”

赫默清了清嗓子,

“梅森先生,我的名字是奥利维亚·赫默,我来自......”

“莱茵生命,对吧。”

老梅森先生穿上了自己的皮鞋\t,还戴上了一双结实的皮手套。

他走出屋子,对赫默眨眨眼睛:

“奥利维亚女士,我可是当了一辈子警察,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那是愧疚的眼神。

再加上女士你熟悉的名字,答案呼之欲出。

可能你自己的都不知道,那孩子有多喜欢你。

伪造自己死亡来对她做实验,确实是莱茵生命会做的事情,但是我说真的,你们做的有点过分了,她被你们伤的很深,如果你们正常地把她当做超级士兵来培养,给她一些能让她忙忙碌碌的使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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